火锅是很多人的快乐源泉但如果吃到的是“地沟油”、“口水油”火锅,你还会觉得快乐吗?
4月4日
这一话题冲上全国热搜榜
被判罚1376万元!
经营者被判刑10年!
近日,四川成都高新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火锅店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地沟油”事件回顾
2018年4月,四川成都高新区起航巴蜀印象火锅店负责人付某某授意该火锅店的2名工作人员参与餐后废弃油脂提炼。通过过滤、沉淀等方法,将顾客食用后的餐后废油回收加工制成“老油”,再将“老油”添加到新的红锅锅底中,对外销售供顾客食用。
经鉴定,2018年4月至2020年11月22日,该店生产、销售添加“老油”的火锅锅底金额达137万余元。
判刑10年!判罚1376万元
2020年11月23日,突击检查现场查获相关人员。随后,成都高新检察院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对被告人付某某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260万元;同时责令被告付某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成都市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并向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成都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支付赔偿金1376.028万元。
对被告人朱某某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对被告人徐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
该案宣判后,付某某、徐某某不服一审判决,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3月15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网友热议:
事件上热搜、话题阅读超2500万,这一事关食品安全的事件即刻引发大众关注。对于该惩罚,网友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
网友@就无语198502 :罚得真狠,但我支持。建议在食品安全方面,一视同仁。
网友@·拒绝汤浩多次·:希望做食品的商家们引以为戒。作为一名火锅爱好者,支持判决。不只是火锅,其它食品也是,食品安全真的要引起重视,关乎着大家的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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