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就餐时不慎扯翻火锅,造成双大腿内侧二级烫伤,皮肤受损面积达4.5%,维权无果后向本报热线求助。昨日,经记者和工商部门介入协调,餐厅同意向伤者支付4800元医药费及误工费。
昨日,武昌市民李小姐致电本报新闻热线反映,她因就餐时被沸腾的火锅烫伤双腿,只能暂停工作在家休养,但当事餐厅一直对她不予理睬,也拒绝承担任何费用。
昨日上午9时许,记者在武汉市三医院见到了双腿及右手臂包裹纱布的李小姐。据了解,12日晚7时许,她与男友在武昌珞喻路翡尼诗海鲜自助餐厅就餐,在拿完食物返回3号餐桌时,由于通道狭窄、桌布过长,衣服与桌布发生摩擦,扯翻桌上未作任何固定的火锅,沸腾汤底瞬间泼洒到大腿上,她烫得大叫并用手臂阻挡,结果大腿内侧及手臂被烫得通红。
在向服务员求助无果后,她独自前往女洗手间查看伤情,男友给她找来冰块冷敷。当晚8时10分,两人离开餐厅,前往武汉市三医院急诊,“餐厅安全有隐患又没有尽到提醒义务,出事后我们先后三次找到餐厅协商,对方也没有给出任何说法,也没有人过来探望一下。”记者看到,医院病历显示,李小姐双下肢及右上肢红肿并有大小水泡,初步诊断为二级烫伤,受损皮肤面积达4.5%。
上午10时许,记者与洪山区工商人员陪同伤者前往翡尼诗海鲜自助餐厅。一名马姓经理表示,事发当晚她得知此事后,进洗手间查看了李小姐伤情,并找来香油为其涂抹,由于李小姐及男友情绪激动,店方未前往医院陪同治疗及探望。桌布长短餐厅自己有标准,不存在对方指出的事发后将长桌布换短或将长桌布打结的情况,李小姐碰翻火锅烫伤,餐厅不存在责任。
昨日下午,经过多方协商,餐厅方面同意承担一半责任,向伤者支付4800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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