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药监部门要求,餐饮企业6月1日起,店内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比例等必须张榜公示,并向食品监管部门备案。 6月1日和2日,记者对市区多家火锅店进行了采访。一些火锅店已按规定设置了“公示栏”,但有的火锅店并没将“公示栏”放在店堂显眼位置,公示的内容也不规范,缺少调味料等相关公示内容等。
而在市区小北街、大众路等的串串香店、干锅汤锅店,有的店里摆放的依然是老式“餐饮卫生安全信息公示栏”,上面只贴了卫生许可证,当问及是否知道对自制火锅底料、自制调味料等进行公示时,大都表示不清楚。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部门已于5月25日召开了由宾馆饭店、大专院校食堂、大型餐饮业等10多家企业负责人参加的会议,要求对制自火锅底料、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等进行公示,同时,要求餐饮服务企业将监督管理部门下发的多份资料张贴上墙。
针对目前的情况,这名负责人表示,由于市、区两级监管部门都在雨城区,究竟哪些餐饮企业属市级部门监管,哪些属区级部门监管?目前新的管理权限划分尚未明确,25日召开的餐饮服务企业会议,还是依照老的管理权限进行。这名负责人同时告知,截至记者采访时,还没有一家餐饮企业前去备案。
不过,这名负责人表示,不管什么规模的餐饮企业属哪一级监管,有一点是肯定的,这就是对餐饮业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和剂量大小等必须张榜公示,而且要在店堂内的显眼位置公示,对消费者询问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餐饮服务单位必须如实告知。相关部门将加大对餐饮企业的监督、抽检力度,让所有规定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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