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五一黄金周即将来临,很多市民会选择在外就餐,结合当前餐饮消费及食品安全形势,为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在此,小编特提出针对五一黄金周餐饮消费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和餐饮服务提供者在五一节黄金周之际勿忘饮食安全:
一、餐饮服务提供者应注意的事项
1、“量力而行”,切忌超负荷供应。根据实际供应能力,安排餐饮原材料及饮食供应量,尤其是历年节假日生意较火爆的单位。
2、控制进货渠道,做好索证验货。各种原料要从正规渠道进货,查验供应商许可证明以及相关食品的检验、检疫和送货单,建立健全购货记录;仔细检查食品感官质量;不采购、加工和供应有毒、有害和变质的食品。
3、防止生熟交叉,控制温度与时间。餐饮供应量大、时间相对集中,要防止容器、工具、设备和冰箱的生熟交叉污染,接触熟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要严格消毒;加工食品要控制火候,保证食品受热均匀,确保中心温度达到70℃;切配冷菜和熟食在供应前2小时内完成。
4、注意个人卫生,严防带病上岗。从业人员在接触食品前要更换衣服,洗净双手;接触直接入口前要再洗手消毒,并穿戴专用工作衣帽和口罩;患有病毒性肝炎、伤寒、痢疾、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和渗出性皮肤病、感冒、咽喉炎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餐饮活动。
二、选择安全卫生的就餐场所的注意事项
(1)安全卫生的饭店应当具备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等合法营业的证件。无证经营的饭店,其卫生状况得不到保证,而且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2)尽量不光顾节日期间客流量陡增的餐厅及饭店。因为突然集中增大的供应量,可能导致饭店超负荷加工,为食品安全埋下隐患。
(3)尽量不要购买流动摊贩销售的直接入口食品,不要选择在路边露天无证饮食小摊档用餐。
三、选择食品安全风险小的菜肴的注意事项
消费者就餐时要慎食卤熟食、盒饭、冷荤凉菜等食物,慎食或不吃生食海(河)鲜水产品等易过敏的食品。不选择四季豆、野生蘑菇等易中毒的食品和不常吃或从未食用过的食品。并注意以下几点:
(1)注意辨别食物颜色和外观是否正常,是否有异物或异味,口感是否变质,如发现异常要及时向经营者提出更换要求。
(2)就餐时应注意节制,暴饮、暴食会增加肠胃负担,可能诱发急性肠胃炎、胰腺炎、胆囊炎,尤其是患有糖尿病、高血压、高血脂等病症的人群应少饮酒,荤素搭配、平衡膳食,多食富含纤维素、维生素的新鲜蔬菜、水果等清淡健康食品。
(3)尽量不吃河豚鱼等高风险食品,如吃河豚鱼应选择有关部门批准的酒店。
四、养成良好的就餐习惯
(1)要注意个人卫生,应养成餐前洗手的习惯,生食的蔬菜和水果在食用前要充分洗净。
(2)尽量选择分餐方式就餐,在集中聚餐时,应配置足够的公用筷,不提倡用自己的筷子为他人夹菜。
(3)避免与他人共同使用一套餐具。尽量避免用自己使用的餐具在公用的餐盘中夹取食物。
(4)就餐后应索取并留存消费票据等有关凭证。
五、家庭自办宴席的注意事项
节日家中聚餐是中国的传统,家庭办酒席时,应保证具有与供应饭菜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加工场地,保证易腐食品原料和熟食品能够在冷藏条件下储存。不能当餐用完的,应及时冷藏,隔餐和隔夜的熟食品必须彻底加热后食用。不宜加工凉菜食用,不宜食用感官异常的食物。餐具和接触熟食品的用具、容器使用前必须清洗消毒。加工、贮存食物要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承办宴席的厨师要掌握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识,重视食品操作卫生,加工人员在接触熟食品前双手要严格清洗。
六、食品安全事故投诉的注意事项
消费者在餐饮单位就餐后,一旦发生恶心、呕吐、腹痛和腹泻等消化道症状,应及时到医院就诊,并与就餐酒店取得联系,同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同时,要注意保留好剩余食品和吐泻物,交由卫生部门进行调查认定。
节日期间各级食品药品监督部门会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对节日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广大市民若发现餐饮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消费者权益协会的投诉举报电话12315,用合理方式来消费者自身的基本权益。
绿满家专家 特别提醒: “五一”期间,消费者在外或旅游景区进餐时,应注意选择证照齐全、卫生条件好、食品卫生信誉度高的单位,不到无证经营或卫生状况不良的场所消费。不购买无冷藏、无防蝇防尘等卫生设施的小吃摊点或流动摊贩出售的凉熟食制品,并注意分辨食品是否变质,少食或不食生食品。不食用无资质企业供应的快餐、盒饭。节日期间不要暴饮暴食。此外,该预警还提醒,节日期间若发生疑似食物中毒,应保留消费凭证,及时向辖区卫生监督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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