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香剂”、“辣椒精”和“红”到底有没有害?面对记者费了好大劲暗访得来的“秘密“,质监与工商部门都明确表达了“不好管”的意思,前者说“食品添加剂的种类太多,自己也无法明确告知记者这些产品究竟能否食用”,后者表示“只管产品外包装上是否有厂名、厂址、联系电话”。(12月15日《扬子晚报》) 此言一出,惊煞世人,闹了半天,不是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太无能了,而是食品添加剂的制造和销售商们太聪明了,尽鼓捣些连监管部门也搞不清楚的食品添加剂出来,还把包装弄得像模像样。难怪要靠百姓不断“以身试毒”,媒体三番五次 “冲锋陷阵”,才知道苏丹红、瘦肉精、烤鸭油、洗虾粉…… 可细细琢磨,监管部门扯着嗓子将棍子打在 “生产与销售商”的无良上,实在是歪理。市场经济,温情的道德逻辑显然抵不过谋利的冲动,做生意赚钱,无可厚非,你可以提醒厂商多流些“道德的血液”,但良心、责任,却不能代替“管理”与“制约”。当知毒造毒、假冒伪劣成为没有任何风险的技术活儿,你能指望谁面对暴利依自律过活? 何况,监管部门的人员大都是百里挑一的人才,其知识层次、智商水平比商贩更高一筹。假如其始终“火眼金睛”的话,别说卖家不敢轻易造次,就是想蒙混过关、以次充好,那也会是“小心翼翼”。比如,上海曾经一声令下“满城禁用洗虾粉”,一时间,当地的洗虾粉销声匿迹;再比如,在严查三聚氰胺之时,没有哪个奶粉厂敢顶风作案……所以,食品安全问题的关键不是“不好管”,而是监管部门不想管、不愿管。 可以说,化学底料的里飘荡着监管“无人管”的辛辣。要让监管部门“动起来”,不仅要让食品安全法中明文规定的职能部门问责制真正发挥作用,督促监管部门工作人员提高责任心,更要实现民众对 “监管部门”的全过程“监管”,公开监管部门的所作所为,在官员考评、升迁问题上由群众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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