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店的名义申领营业执照,然而,经营的范围并不是,从而产生呛人油烟,影响到楼上居民的生活。这种行为到底应由工商部门查处,还是归环保方面负责?
昨天,柯桥瓜渚风情小区34幢的孙女士告诉记者,因楼下“毛家店”的油烟严重影响了她们的正常生活,她本人以及几家受影响的住户曾十几次向有关方面投诉,但至今没有结果。
孙女士说,她先打电话给环保部门,环保方面的答复是,超范围经营是由工商部门查处的。而工商部门的意见是,只要证照齐全,条件符合规定,饭店即可正常经营。她们又多次向12345市长热线反映,可最终因为环保和工商部门互相推诿,几个月过去了,“毛家店”从来没有人去检查。
浙江民伸律师事务所律师俞敏慧认为,浙江省《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3条明确规定,“餐饮、娱乐、旅游等非工业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环评手续,安装环保设施,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也就是说,产生油烟的饭店必须经过环保部门的行政许可。
此外,国务院通过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4条规定,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予以查处。
这个《办法》第20条还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无照经营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经接到举报,应当立即调查核实,并依法查处。
如此看来,“阿瓦山寨”、“毛家店”之行为究竟应由哪个部门处理,应该很明确了。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来源/中国火锅网 作者/彩虹 编辑/王春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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